• 订阅号
  • 服务号
您现在的位置: 长沙市中心医院 > 新闻纵览 > 医院公告
医院公告
长沙市中心医院人行步道彩色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08

湖南创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长沙市中心医院人行步道彩色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中心医院人行步道彩色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

3、委托代理编号:TW2021(038)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预算:344022.3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等级制度改革的新政,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基本资格条件中的“近三个月”是指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1年7 月 9  日起至2021年 7月 15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13: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湖南创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金马大道88号丽枫酒店后栋)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 21 日 14 时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创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金马大道88号丽枫酒店后栋】。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公告期限:

2021年7月8日17时至2021年7月 13日 17时止(3个工作日)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长沙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731-85667972

地址:雨花区韶山南路161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创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8867368818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金马大道88号丽枫酒店后栋